磐安县禁止使用硫黄熏蒸浙贝母
当前正值浙贝母收获时期,为打造中药材道地、绿色、放心品牌,磐安县禁止使用硫黄熏蒸浙贝母。
磐安县要求各中药材生产、经营户及企业坚决杜绝在生产、加工、储运等各环节使用硫黄熏蒸浙贝母。对有资质的硫黄经营者采用实名登记等措施,防止工业硫黄流入浙贝母等农产品领域;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硫黄业务。同时,支持浙贝母无硫加工新技术、新工艺的科研、推广、应用,鼓励各中药材生产、经营者采用鲜切片干燥法等无硫加工技术加工浙贝母,科研机构、中药材产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要求加强无硫加工技术培训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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