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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贝母硫磺熏蒸 三年整治初见成效

时间:2013-12-09 来源:  作者:
【导读】浙贝母作为宁波市重要的地产中药材,也是浙江省省著名的“浙八味”中药材之一。为进一步打响浙贝母之乡品牌,保证原产地浙贝母药材的优良品质,我市连续三年开展浙贝母无硫化治理……   浙贝母作为宁波市重要的地产中药材,也是浙江省省著名的浙八味中药材之一。为进一步打响浙贝母之乡品牌,保证原产地浙贝母药材的优良品质,我市连续三年开展浙贝母无硫化治理,初见成效。

  鄞州是浙贝母之乡,章水一带自清代康熙年间开始人工种植浙贝母,至今已有300多年历史。由于气候、土壤条件十分适宜浙贝母种植,鄞州逐渐成为浙贝母的主产地。其中章水镇樟村的浙贝母通过国家质检总局专家组现场综合评审,获得原产地标记证书。

  目前,鄞州区的章水镇、鄞江镇、龙观乡是浙贝母的主要种植产地,约占全国产量的一半,是鄞西山区农民传统经济种植品种和收入来源之一。今年鄞州浙贝母的种植面积近万亩,干贝的总产量约为1450吨。

  为了防霉、防腐和干燥,便于加工和保存,并且缺少二氧化硫的限量标准,部分贝农仍习用硫黄熏蒸方法进行鲜贝产地初加工,但使用大量硫磺过度熏制中药材往往会给人体造成潜在的危害。经过三年的宣传整治和积极引导,广大贝农纷纷响应号召,选择无硫化初加工的贝农比例逐年提高。

  2011年5月,鄞州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卫生局下发了《关于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经硫磺熏蒸的浙贝母的通知》,对全区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进行无硫化治理。同时,协调鼓励明贝药业有限公司积极收购本地新鲜贝母加工浙贝母生切片,每年收购鲜贝母达100多吨,保证了无硫浙贝母的供应。2012年5月,鄞州区政府出台《关于开展鄞州区浙贝母无硫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成立浙贝母无硫化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开展浙贝母无硫化专项治理工作今年3月初,鄞州区下发了《浙贝母无硫化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中国药典》2010版第二增补本发布,出台了中药材及其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限量标准,规定药材及饮片矿物类除外)的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150mg/Kg,自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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