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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执行限制养犬规定 34种犬种将禁养

时间:2009-11-20 来源:  作者:
我市公安机关依据《温州市区养犬管理规定》,确定了市区34种禁养犬种和遛狗的区域。登记结束后,有关部门将在市区范围内进行专项整治,针对不按规定登记的犬只、弃养犬、无主犬、狂犬及野犬,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捕杀或收容。

  据介绍,在限养区内犬只进行登记管理,要收取管理服务费,现因有关的收费程序正在审核过程中,因此目前只能先行登记而不直接办证,何时办证将另行通知大家。

  登记时间和地点

  具体的登记时间:3月5日至6月15日。

  鹿城区临时设置了三个登记处,分别为:惠民北路临时周转房205室(距江滨路100米),联系电话13626536097;南浦住宅区天鹅1幢104室(温迪路120号后面住宅区内),联系电话13626533285;鹿城路490号(广化加油站斜对面),联系电话13626536117。

  龙湾区登记处设在两个派出所里:状元登记处在状元镇海宁路23号(状元派出所),联系电话86350932;永中登记处在永中街道罗东南街(永中派出所),联系电话86371876。

  瓯海区登记处设在新桥派出所,地点在瓯海区新桥街道西湖村公寓,联系电话86181982。

  登记需哪些材料

  养犬户或养犬单位前往登记时需要带下列相关材料:养犬户持本人身份证、犬只照片(二寸彩色全身三张)、疫苗防疫证明。

  犬只登记前,可到市畜牧兽医局指定的4个地方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温州市畜牧兽医局附属动物医院,联系电话88270684;鹿城区动物防疫监督所,联系电话88230911;温州市瓯海景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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