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洛川人的烟具
烟草传入陕西省洛川县后,吸食者与日俱增,吸食工具也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发生变化。
按吸食方式划分,洛川人的吸烟工具主要有旱烟袋、水烟袋、鼻烟壶。吸烟的配套工具有点烟用的火镰、纸媒子,盛接烟灰、烟蒂用的烟灰缸,存储香烟用的藏烟盒等。
旱烟袋:将烟叶切成丝或揉成末,使用旱烟袋吸食,县人称之为烟锅子。这种烟具一直延续使用至今。
旱烟袋由五部分构成,即:烟杆、烟嘴、烟袋、烟钩、烟锅。烟杆用来连接烟嘴和烟锅,其用料以木质居多,县人多用核桃木、黑刺木、对节木等,以黑刺木较佳,也有用铜、铁等材料精工细作而成,杆长一般在20厘米左右,中空,一头装上直筒形的铜质(也有用玉石)烟嘴,另一头装上弯筒形铜质烟锅。吸食时,将烟丝或烟末放置在烟锅内,点火吸食。
在六十――七十年代,县内部分机关干部常用一种大约10厘米,选用上等木材制成的烟斗,其制作方法、应用方式与旱烟袋基本相同。烟斗实际上是西式烟袋,从西方传入中国,尔后又传入洛川。
旱烟袋的使用者,一般都是人手一杆。八十年代以来,随着城乡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吸旱烟者逐年减少,多数烟民改为吸卷烟,只有少数农村老年人仍保持吸旱烟的习惯。
水烟袋:是用熟铜铸成,吸食丝烟的一种烟具。水烟袋的形状,《烟谱》云:以锡盂盛水,另为管扦盂于旁出一管如鹤头,使烟气从水中过,扰人生含凉生意,然嗜烟家不贵也。水烟袋一般由“水库”、“丝烟库”、“吸烟管”、“烟锅”、“套筒”、“烟屎棍”、“插眉筒”构成。
洛川县博物馆藏有两杆水烟袋:一杆水烟袋为铜质,烟袋身外用珐琅镶裹,珐琅间有梅花五星及不规则三角图案连接,正前面和侧面分别有晴天白日旗和条纹旗,两旗间下为地球图案,上部为英文字母“K”、“H”字样,左右两侧分别为隶书“重兴汉书”,中间竖书“民国”二字,通高31.5厘米,宽7厘米,厚3厘米。据考证,此烟袋为民国时期上层人物之用品,收集于洛川县永乡乡东安宫村。另一杆水烟袋俗称牛角烟袋,铜质,烟管烟身为一体,上细下粗,底座为椭圆型喇叭口,通高38厘米,长10厘米,底宽10厘米,为清代墓葬出土。由此可以推断,流传在洛川民间的水烟袋,始于清代,且在清末和民国时期为县内富商、富户及上层人物所享用,现今洛川仍有少量水烟袋流传民间,但吸食者极为罕见。
水烟袋肚内盛有水,吸食时,烟气通过水中,减少了尼古丁等烟草中的有害成份,因而,县人认为吸水烟比较卫生,味道比较醇和,这是它在县内富裕阶层受欢迎的主要原因。但水烟袋比较笨重,肚内又盛有水,携带很不方便,只适宜居室内使用,七十年代,由于卷烟的兴起,丝烟淘汰,使用水烟袋者锐减。
鼻烟壶:史料记载,鼻烟和鼻烟壶是在明万历九年由外国使节和传教士引入中国的。鼻烟是在富有油分,香味较好的晒烟中加一定香料和药材薰制而成的粉末,嗅吸时,从盛装的壶中倒在手指上,用鼻孔吸食。
盛装鼻烟的器皿通称鼻烟壶。我国的鼻烟壶兴起于康熙年间,其制作特别考究,从造型、装饰到内画的勾笔制作,达到巧夺天工之妙,成为一种独特的艺术品。
洛川县博物馆所藏的两件鼻烟壶珍品,属清花瓷,为清代民窑烧制,扇形,细脖,施绿釉,釉下刻有珍禽异鸟、祥云、浅长纹等,小口流肩,肩有双耳,扁鼓腹,高约5厘米,口径0.8厘米。
鼻烟壶是蒙古族牧民生活的必备品,是牧民想见的礼俗之一。当客人拜访主人进帐时,主人必须鞠躬,用双手递上,而客人必恭必敬接过鼻烟壶,倒出少许鼻烟,放在鼻子上吸嗅几分钟,然后鞠躬,双手归还。
历史上,洛川县是民族杂居的地方。两件鼻烟壶征集洛川一带,证明在清代县内富豪之家吸嗅鼻烟已较为盛行,同时,也从侧面证明洛川人与蒙古牧民在清代已有交往,但县志等文献资料对些均无记载。
现在洛川民间仍有少量鼻烟壶流传,只不过用途已变,有的成为藏品,有的成为家族摆设品,还有的成为“小药壶”,里面放置些通窍、清凉、芬芳香醇的中草药粉,当身体不舒服或感冒时嗅一嗅,打个喷嚏,感冒消除,周身舒服。
县人吸食烟草的配套工具有:
火链:在火柴没有普及之前,县人采用原始的击石取火方法引火吸烟。他们用青铜制作了一种放置火链、石头、眉纸的器具,形似并排的两个口袋。一边装眉纸(纸媒子),称眉筒;一边装火链和黑石头,称链筒。外出劳动时,可随身携带。劳动间隙,便从袋中取出火链、眉纸、石头,打火吸烟。七十年代末,这种取火器具基本绝迹。
烟包:它是伴随人们吸食旱烟而产生的一种民间工艺品,主要用途是盛装烟叶,以绣品居多,县人一般采用绸缎布面、各色丝线绣制。图案各异,有鸳鸯戏水、花好月圆、百年好合、龙飞凤舞、飞禽走兽等。也有用牛皮制成,其特点是防潮耐用,不易磨损。闲时,烟民将烟叶揉碎后,装入袋中备用。李静山在同治十一(1872)年刊行的《都门汇篡》中有首《葫芦荷包》的竹枝词写道:“为盛烟叶淡巴菰,做得荷包各式殊。未识何人传妙制,家家依样画葫芦”。可见烟包在清代民间已十分流行。
藏烟盒:这是一种储藏香烟的生活用具。洛川县博物馆从民间征集的藏烟盒,通体为长方体烤漆,由盖、底两部分构成,盖上有金黄色“藏烟”二字,盒内用黄绸料镶裹,长20厘米,宽11厘米,高2厘米。据考证,该烟盒是清代至民国前期的遗物,在全国尚属首次发现。
“大长城”铁烟盒:1989年,洛川县博物馆从本县永乡乡冯家村征集。该烟盒为铁质圆柱体,正面为彩色长城图案,背面上部有“大长城”字样,“大长城”三字下书“秦筑长城御匈奴,为吾国历史上一大纪念,至今世界警为伟绩,其香醇洵驾舶来品上,愿诸君吸些国货,毋忘神州最之宏工焉”。注册商标为八角形图案,图内有“南洋”二字,下部为汉语拼音“南洋”二字的缩写字母“NY”,该烟盒内装50支香烟,高8厘米,直径7厘米,系民国时的遗物。此烟盒征集于洛川一带,证明在民国时期,南洋兄弟烟草公司的产品已销至洛川,同时也是县人最早吸食卷烟的佐证。
此外,吸食烟草的配套工具还有烟灰缸等。